內政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1條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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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
發文字號:府授法規字第1040246872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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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說明二(387163000A0000000_1040246872_Attach01.pdf)

主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1條附表1,業經本部於104年10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040954683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 :
台內移字第1040954683號令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21條附表1.pdf

建立日期: 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