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申辦土地登記案件書表騎縫處用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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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地籍一字第10400436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387163000A0000000_1040043601_Attach01.doc)
主旨:為申辦土地登記案件書表騎縫處用印事宜,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中市地政士公會104年8月10日104中市地公字第810405240號函建議事 項暨本局104年8月25日召開「104年度第2次土地登記業務聯繫會報」會議紀錄決議辦理。
二、本案經前揭聯繫會報決議略以:「…經與會人員討論原則上同意乙案處理方式。於受理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或義務人眾多時,得特別授權被授權人以特定之騎縫章印文樣式於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用印,並提供授權書格式(如後附件)予各 地政事務所暨地政士公會作為登記案件使用。惟如有授權資格之疑義,各所仍得視個案事實審認,於查證相關資料後依法核處。」爰此,本市所轄地政事務所就土地登記案件跨頁騎縫章之審認,自即日起得檢附由申請人出具之授權書,同意被授權人以特定之騎縫章印文樣式於登記書件用印,以簡政便民並利審查作業進行。
三、隨文檢附授權書樣式1份供參。


附件 :
中市地籍一字第1040043601號.pdf
騎 縫 用 印 授 權 書.doc

建立日期: 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