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為提升本市長期照顧服務涵蓋率及提升長期照顧服務品質相關據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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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市長照管理中心評估為「失能等級第 2 級(含)以上」,可申請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 輔具服務、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到宅沐浴車等服務,並可透過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參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失智據點或巷弄長照站等活動;經評估屬失智但未失能者,亦可使用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如有照顧者支持服務需求者,亦可使用相關服務據點服務。
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本市照管中心將派照管專員到家進行評估,依需求提供個別化的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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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禹威祥
管理單位: 第三課
建立日期: 202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