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函復南投縣政府就未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之農舍,應否要求一併移轉並審查其承受人資格乙案

123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中市地籍一字第104004883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387163000A0000000_1040048835_Attach01.PDF)

主旨:函轉內政部函復南投縣政府就未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之農舍,應否要求一併移轉並審查其承受人資格乙案,請查照。
說明:依內政部104年12月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40087728號函辦理,並隨文檢送前揭函影本乙份供參。


附件 :
內授中辦地字第1040087728號.pdf

建立日期: 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