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9條之1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之投資人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之規範解釋令,並自發布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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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授地權一字第10402762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1040276247_Attach01.pdf、1040276247_Attach02.pdf)

主旨:檢送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
許可辦法第9條之1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之投資人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之規範解釋令
(如附件),並自發布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4年12月7日台內地字第10413106923號函辦
理。

 


附件 :
台內地字第1041310692號.pdf
台內地字第10413106923號.pdf

管理人: 羅佳惠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5-12-14
更新日期: 201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