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公司法人申辦法人分割登記之申請期限,並自105年1月8日施行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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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中市地籍一字第10400505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387163000A0000000_1040050588_Attach01.pdf)

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公司法人申辦法人分割登記之申請期限,並自105年1月8日施行乙案,請依來函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4年12月1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11238號函辦理,並檢送上開函乙份。


附件 :
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11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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