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分割事宜案例乙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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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中市地測二字第104005183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1040051834_Attach01.pdf、1040051834_Attach02.pdf)

主旨:檢送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分割事宜案例乙則,請查照。
說明:依內政部104年12月24日台內地字第1040447459號函(如附件)辦理。


附件 :
台內地字第1040447459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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