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代為標售之土地,其占有人主張優先購買疑義1案,請依內政部函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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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授地籍二字第105000911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1050009114_Attach01.PDF)
主旨: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代為標售之土地,其占有人主張優先購買疑義1案,請依內政部函示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5年1月13日台內地字第1050400245號函辦理,並檢送該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附件 :
台內地字第1050400245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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