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及地籍謄本實施要點」第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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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22日
發文字號:中市地籍二字第10500230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一(387163000A0000000_1050023033_Attach01.doc、387163000A0000000_1050023033_Attach02.doc)
主旨:修正「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及地籍謄本實施要點」第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附件 :
修正總說明.doc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土地登記及地籍謄本實施要點.doc

管理人: 羅佳惠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