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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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授地權一字第10601313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387163000A0000000_1060131347_Attach01.pdf)
主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06年6月9日以台內地字第1061304150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6年6月9日台內地字第10613041505號函辦理。
二、檢送內政部上開函乙份供參。
 

正本: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
副本:本府地政局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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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7-06-22
更新日期: 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