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停止適用「土地參考資訊檔試辦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臺中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地籍二字第106016802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387163000A0000000_1060168024_Attach01.PDF)
主旨:函轉內政部停止適用「土地參考資訊檔試辦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6年8月3日台內地字第1061304351號函辦理,並檢送該函影本1份。
附件 :
台內地字第1061304351號.pdf
管理人: | 羅佳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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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 第一課 |
建立日期: | 2017-08-07 |
更新日期: | 2017-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