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限合夥申請土地登記應附之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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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中市地籍一字第106003725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387163000A0000000_1060037251_Attach01.pdf、387163000A0000000_1060037251_Attach02.pdf)
主旨:為有限合夥申請土地登記應附之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1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6年10月11日台內地字第1060071203號函辦理,並檢送上開函及附件1份。


附件 :
經授中字第10600677310號函.pdf
台內地字第1060071203號.pdf

管理人: 羅佳惠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