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106年12月1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056號令修正發布「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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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府授地籍一字第10602683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387163000A0000000_1060268388_Attach01.pdf、387163000A0000000_1060268388_Attach02.pdf、387163000A0000000_1060268388_Attach03.doc)
主旨:「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業經內政部於106年12月1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056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依據內政部106年12月1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0563號函辦理,並檢送上開函及附件各1份。


附件 :
內政部106年12月1日台內地字第10613070563號函.pdf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規定10612.doc

管理人: 羅佳惠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7-12-08
更新日期: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