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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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權利人、義務人
【檢附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原信託契約書、原遺囑、信託關係消滅證明文件、塗銷同意書、終止信託證明文件)。
4.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人為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其為公司法人者,應檢附法人登記機關核發之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抄錄本、影本)。
5.受託人印鑑證明(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以後核發)或親自到場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由審查人員核對身分並簽名者免附。
6.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7.查無欠繳稅費證明文件。
8.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備查之證明文件(義務人為財團法人、祭祀公業法人時需檢附)。
9.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處理期限】 5個工作天
【規       費】 1.登記費:以當事人自行於申請書填寫之信託契約或信託遺囑權利價值為準。
2.書狀費:每張80元。
【諮詢專線】 (04)26367150分機109、111、113

 

瀏覽人數:1472人 更新日期: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