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務對象】 | 權利人(繼承人) |
|---|---|
| 【檢附文件】 |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繼承系統表。 4.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 5.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6.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7.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 8.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申請人送件時需帶身分證正本以供核對身分) |
| 【處理期限】 | 5個工作天 |
| 【規 費】 | 1.登記費:土地部分依(土地面積*權利範圍*被繼承人死亡當期申報地價)之千分之一計徵,建物部分依房屋現值之千分之一計徵。 2.書狀費:每張80元。 |
| 【諮詢專線】 | (04)26367150分機109、111、113 |
發布課室:資訊課 瀏覽人數:1174人 更新日期:2025/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