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須要辦理補辦編定?又非都市土地是否可以辦理註銷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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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市土地範圍內每宗土地,應按照鄉鎮縣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的依據。
(二)對於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新登記土地或遺漏編定的土地,應依照前述規定補辦編定。至於非都市土地可以辦理註銷編定之情形有2種:
1.    經核定公告發布都市計畫地區的非都市土地。
2.    土地滅失的非都市土地。
瀏覽人數:796人 更新日期:201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