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基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是否可提供民眾申請?其收費標準如何?

123

 

(一)     土地基本資料庫之電子資料依「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規定,可提供民眾申請;並依地方制度法及規費法等規定,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訂定收費標準。
(二)     依臺中市土地基本資料庫電子資料收費如下:
1.   登記資料,以小段(段)為單位,以錄為計價單位,總錄數未達一千錄以一千錄計,每錄新臺幣一元。
2.   測量資料以小段(段)為單位,以筆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以一千筆計,每筆新臺幣一元。圖根點以點數為計價單位,總點數未達十點以十點計,每點新臺幣二十元。
3.   地價資料: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資料以宗地筆數為計價單位,總筆數未達一千筆者,以一千筆計,每筆新台幣零點零一元。
瀏覽人數:1297人 更新日期:201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