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1以後申請鑑界不額外收費宣導圖(檔名:31d3f818)
這張圖主要宣導從112年5月1日開始,申請土地鑑界不需額外收費
112年5月1日以後
申請鑑界
界樁不須額外收費
右下有一名穿著工程帽與拿測量儀器的女工程人員,象徵測量專業與親民形象。
圖下方有文字說明:112/5/1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收費標準。
發布單位為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圖中並標註日期:114.05.21。
112/5/1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收費標準。
便民新措施,辦理建物登記免辦建物測量,檢附建物標示圖,可節省建物登記時間
說明依據為《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但書,自102年10月1日起適用。
圖中流程圖分兩段:
傳統流程:取得執照 → 辦理測量 → 建物測量成果圖 → 辦理登記 → 建物登記
簡化流程(新措施):檢附建物標示圖 → 免測量 → 直接登記
新措施以「NEW!」紅色標章強調,是為簡化辦理程序。
圖下方標註建物標示圖的製作規定出處與網站網址。
發布課室:資訊課 瀏覽人數:1636人 更新日期:2025/07/28
